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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某某在無證酒駕的情況下再次被抓,再次觸犯了法律。此次事件發(fā)生在8月11日上午,他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,酒后駕駛輕型貨車,被執(zhí)勤民警當場截獲,經(jīng)檢查酒精含量為65mg/100ml。進一步核查發(fā)現(xiàn),萬某某已有多次嚴重交通違法記錄:2021年5月因酒駕被處以暫扣駕駛證和罰款處罰;同年6月無證駕駛引發(fā)交通事故逃逸,被行政拘留并罰款,由于沒有接受處罰,其駕駛證已被吊銷。鑒于其屢教不改,警方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及罰款2600元的嚴厲處罰。麗江警方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:杜絕酒后駕駛、無證駕駛,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 |